今天开始,公司又给我续费了加班服务。
事情要从那个时候说起(就是那个时候啦)。
年初的时候,搬了一次家,忙着对小屋陈设以及互相熟悉,并且为了秉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每天晚上加班顺便混口加班饭便成了常态。
后来,夏天来啦,据有关仪器内的不精确温度传感器测量,阳台温度高达40+摄氏度,别说做饭了,吃饭都感觉呆在桑拿房里。
于是乎,加班的时间延续到了秋末。
前段时间,终于下定决心不再节约那三瓜俩枣,每天晚上回家做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,对于一个山西人来说,真的是十分满足!
然而,事情并不会那样顺利,在考勤外的加班时间在年底可以换算绩效,而我因为前半年可观的加班时长,似乎有望对这份有要求的绩效搏之一搏。
或许有朋友要问,加班难道不是双倍工资咩?答:此处非也,因为加班并非公司要求,自愿加班也仅仅会提供一份加班晚餐而已。
因为最近公司制度的调整,加班时间在和一些其他条件完成的情况下,或许可以换算绩效,最后经过一系列的系数稀释,转换成一笔不太可观的收入。
而我因为或主动或被动的加班时长累计,有望冲刺一下这份小蛋糕。
从我个人角度来说,其实加班的时间更多的用来学习或者记录内容,并不是工作内容有多么忙拖延了我的下班时间,所以这段时间并非被浪费,甚至对于不太自律一回家就想躺平的我来说,甚至是一种敦促。
从社会的角度来说,大家被强制加班而没有相关保障时,自然要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。而对于无限内卷,扰乱竞争环境的工贼,我们同样要说不。
那么每天加班的我是令人讨厌的工贼吗?我觉得我不是。
首先我加班的目的很单纯,因为钱不够花。按照我的收支规划,每月用来零花的资金花销也将将够用,而抗冲击能力更是弱的可怜(最近想买个正规域名都要掂量掂量呜呜呜)。所以绩效也好,加班餐也罢,都是节约开支的一步。
其次,我加班并未损害其他人的利益,每个人绩效考核都是独立的,冲击加班的这份百分比,谁都可以争取,相互之间并不影响。
可能有人觉得,当领导看到有人在加班时,会对没有加班的人进行加班提倡,这种情况同样会造成恶劣的办公风气。或许确是如此,但是这些因素并不由我决定,制度钻的空子无一不在剥削大家的劳动价值,而我也只是在这样的洪流里自私地讨一份微薄的收入。
今天读到了:逃离大厂的困境、重新回归的本我,重新选择的行业|记录这巨变的 10 月这篇博文,看了博主在大厂的工作经历的描述,回头看看我的工作,我觉得自己这份工作并不差。或许是我并没有太多工作和换工作的经历,我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完美的工作。但是博主描述的大厂的那个工作环境(仅指文章所提)想来并不适合我。小厂有小厂的好,但也有小厂的坏,如何应对便全靠自己啦。
希望考核通过,希望考核通过,希望考核通过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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